我们的核心理论是 一切对象。
是一个哑铃的模式。
由主语对象 + 谓语对象 + 附加成分对象 组成。
附加成分对象又分为宾语对象和状语对象。
比如英语语法的 宾语,宾补,表语等,等划为 宾语对象。
其他都划为状语对象。
我们的对象并不是按句子的成分来划分。
对象其实比 句子成分更高一层。
什么叫更高一层呢?
就是说我们在阅读时,没有必要去管底层是什么成分。
直接用对象来理解。不管 它是定语还是状语,我们不用关心。因为我们在阅读中文时也不会关心。
我们只要划分成我们可以理解的对象即可。
比如:
they built a hightway forty miles long
他们修建了一条40英里长的公路
He is one of the greatest composers alive
他是在世的最伟大的作曲家之一
forty miles long 和 alive 都是定语。
但是从对象的角度来说,因为他们都在句末,所以我把它们划为状语对象。